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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一无是处地闪烁着》

1. 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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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Sansaga

2024.10

二十八岁那一年,冯屏开始尝试写个人回忆录。

这对冯屏来说其实相当不容易,并不仅仅只是因为她认为倾吐自我是件难事,还因为在冯屏的认知中,回忆录这种东西,原本是只能由相当有文化水平的知识分子才能写的。

但人到了一个新的环境,开始新的生活,难免会因为本性开始怀旧,回忆一些过往。

她的同学中,有不少从五湖四海汇集到澳大利亚的同胞,其中不乏和她一样,都是放弃了原本的工作,选择到国外读书,充实自我,有一定的工作经验的。这当中有一位四十几岁的姐姐,保养得当,穿着优雅,和冯屏是邻居,经过了解,才知道原本竟然曾经是在国内重高任教的一位语文老师,如果不出意外,应该可以安安稳稳、顺顺利利到退休。

“原因很简单。”

姐姐很坦诚,也不介意说明白自己会来到这里的原因,“我离婚了。”

故事很老套。

中年夫妻,人有异心,男方出轨,另觅新欢。已经上了大学的儿子不理解父亲,也不理解她要离婚的选择,认为两个人都是中年患上癔症,一出好戏,毁掉一个原本完整又殷实的家庭。父母的认知过于传统,接受不了她的选择,认为她这是赔上自己的后半生,既不孝顺也不值得。

“刚开始是难过的,但现在就不了。”

“要不是他们,其实还不能让我意识到,我人生的前二十年好像都在为了别人活着。曾经小的时候是为了父母,后来是为了丈夫孩子,直到现在,我开始写东西梳理前半辈子,才发现现在才是我仅有的、最以自己为中心的时刻。”

姐姐说到这里,笑了:“不好意思,以前的职业病犯了,又开始说些无聊的道理。”

冯屏不认为这是无聊的道理。

她向来崇拜知识分子,更崇拜这样能有清晰的自我认知的女性。

姐姐来自北方的工业城市,她来自西南一个山区的小镇。如果不是机缘巧合,或许两个人这一生都不会有相识的机会。

对方看着温文尔雅,实则内核稳定,外柔内刚。冯屏则将自己定位成一个外强中干的花架子,前半生的二十几年,一直在稀里糊涂地抗争,稀里糊涂地过。

“那不如尝试写写回忆录。”

“回忆录?”

“对。”姐姐笑着给她建议,“就是把自己经历过的一些事情当做故事写下来,想到哪儿写到哪儿,只给自己看。”

于是白天读书之余,月黑风高,夜深人静的夜晚,冯屏打开一片空白的文档,一边发呆,一边鼓起勇气,尝试写下点自己能看懂的东西。

……

20XX年X月X日

回忆录的格式是这样的吗?不太记得了,我只记得老师教过怎么写日记,但先写了再说吧。

坦白说,我其实一直都觉得自己的命不太好。

这应该也不是我单方面认为的。至少方繁就比较认可这一点。她曾经对我说,要是我运气好点,能投胎到大城市,应该怎么也能把本科读了,再考上硕士,找一个安安稳稳打工的‘牛马’工作。

“因为我就没见过比你更能吃苦的人。”

她当时是这样说的——这样的人,读书工作应该都不在话下才对。

方繁是我的好朋友。或者说,唯一的好朋友。她比我要优秀很多,不仅能考上国内的好大学,还能在欧洲读个硕士回来。但这样的背景,不仅不介意我的过去,还能在许多时候鼓励我,让我拥有勇气踏出第一步。

上一个能这样无条件对我的人,还是我妈。虽然她在我七岁的时候就病死了。

在我出生的那个小镇上,家家户户几乎都挨着建的房子,死了一个人的消息根本就瞒不住谁。

“讨债鬼!生不出儿子就算了,死了还要讨我家的债!”

我婆婆(本地方言里“奶奶”的意思)很不满花了几万彩礼娶回来的媳妇是个短命鬼,在我妈病死的第二天,就和我爸商量着是不是要把我送走。在他们眼中,女孩儿是没有什么养育的价值的,既不能给家里干活,镇上的那些官还非要来查家里的孩子送去义务教育了没,另外要花读书的钱。何况,天知道短命鬼会不会生出个短命鬼,指不定那一天就生了病,又要去医院烧钱。

坚持把我留下来的是我爸。冯存壮。

冯存壮没有主见,也不能读书,一天到晚就只知道在地里干活,唯独在这件事上很坚持。那时候,我还以为他是不忍心看亲女儿被送走,心里有些感动,所以哪怕他时常脾气一上来就要打骂我,我也都觉得能忍。

那会儿最轻松的时候其实是在学校里。

镇上的孩子大多都在同一所小学念书,也没大家想的那么纯真可爱。什么漂亮不漂亮,好看不好看,帅不帅,家里有钱不有钱,往往能很大程度地影响同学之间的人际关系。不过大概是因为我当时营养不良,人长得不起眼,所以学校里拉帮结派的事情,基本闹不到我这种老老实实的“平头百姓”上。

一二年级的班主任姓李,是从外地来支教的大学生,省会人,她总是叫我,“屏屏”,知道我家里的情况后,还鼓励我一定要坚持读书,偷偷送了我一个文具盒,让我有困难记得找她。三年级要离开这里回省会的时候,又悄悄送了我一本书,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》。这两样东西我现在都还保存着。就是可惜,后来的我还是让李老师失望了。

初三毕业那年,国家义务教育结束,我差点就要辍学了。

婆婆说我继续读下去也没意思,要么就去镇上找个活干,要么就跟着二伯父一起去外省打工。我不愿意,她就拿家里的扫把打我,我仗着她年龄大,整个院子到处跑,她就追着院子打,我还是不愿意。后来她没办法,就动员了刚刚从田里回来的冯存壮一起打我。可能是成年男人动手的动静太大了,惊动了隔壁的邻居,邻居报了警,镇政府的人很快来了,了解到情况后,把冯存壮直接扣走了几天,我则被好心的邻居罗婆婆收留了一段时间,养了好几天的伤,才能一瘸一拐地下地走路。

罗婆婆的孩子都在外面打工,家里只剩她一个老人,平时不好管人闲事。我主动要帮她的忙,她就带着我去山上挖折耳根,两个人一边挖,一边叹气。

“可怜娃娃,你要是个男娃子,你家里估计对你就好了。”

“都是命哦……”

罗婆婆说这话没有恶意,纯粹是在我们那个地方,家家户户都是熟人,没有现在比较流行的什么距离感的说法,直率的表达惯了,并不是要刻意伤谁的心。

更何况,那个时候我已经不太会为这个事情伤心了。

我被打得趴在地上不能动的事情经由熟人之间的传播,很快就在本地出了名(据说还有人拍了照片,留了证据)。

这惊天动地的、惊动当地舆论的一打,加上幼年失去我妈的故事,还是让我高中在政府的安排下读上了书。

只不过进了高中,我才意识到读书这个事情确实也要靠天分。我拼死拼活地读,比不过人家真正聪明的随便动动脑筋。我在老师的建议下选了文科,早起贪黑地背书,在家里时,不管婆婆怎么骂我,我都还是要坚持背书,最后高考成绩下来,还是让我努力考到了一个末流的省内本科。

现在想起来,我还是觉得后悔:当时要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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